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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校车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0-11-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校车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品目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社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校车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行政区域 平潭综合实验区 公告时间 2020年11月12日 01:14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03日 00:00
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海坛金座7号楼1202室
联系人及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校车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托,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对[350190]R[GK]2020002、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校车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校车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 (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03 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75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5000元
             投标保证金:25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一、项目概述和总体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新国标小学生专用校车5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货物。车辆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保证车辆能够注册成功。 二、技术参数要求 1、新国标小学生专用校车,以下简称校车。2、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校车采购整车性能要求:2.1、整车要求: 2.1.1、符合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委于2012年5月1日发布的《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及国家有关强制性检验标准要求,所有总成应装配完整、可靠、工作正常。有工信部目录,确保校车牌照办理。 ★2.1.2在福州地区有厂家特约售后维修点,具有完善的售后与服务体系,并提供相应佐证证明材料。 2.1.3、车身采用优质钢材骨架封闭环结构,冲压件蒙皮和镀锌钣金件,结构强度高,车内采用平地板结构,乘客门踏步离地间隙低,配备停车示意壁,车辆电器线束为汽车专用阻燃镀锡线,插接件为进口防水产品。 2.1.4.整车阴极电泳:整车电泳,确保整车涂装完成后在装配过程中无新增焊点,最大程度发挥电泳耐腐性能,保持车身10年防腐。2.1.5、车型喷涂符合校车标准的面漆颜色及外观标识。 2.1.6、整车自动检测流水线,确保整车品质。 2.2、整车及发动机主要参数: 2.2.1、外形尺寸(mm):7200≤长≤7400;宽≧2400;2800≤高≤3000。 ★2.2.2、乘员数:≧37人 。★2.2.3、发动机:不低于(国5)。 2.2.4、最大功率:≧95kw。2.2.5、最大扭矩:≧340N.m 。2.3、底盘配置:★2.3.1、整车是国家发布的校车公告产品,具有制造单位的产品合格证。 2.3.2、离合器:单片、干式,液压气助力、推式。2.3.3、变速箱:五档,远距离二软轴。 2.3.4、行车制动:前盘后鼓式双回路气压制动。 2.3.5、驻车制动:储能弹簧驻车制动。 2.3.6、悬挂系统:多片簧钢板悬挂。 2.3.7、转向器:动力转向器。 2.3.8、防抱死系统:ABS防抱死系统。 2.3.9、自调臂:具有自调臂。 2.3.10、轮胎:真空子午线轮胎,后轮安装两个轮胎。2.3.11、油箱容积:≧100L。 2.4、基本配置: 2.4.1、座椅:小学生专用座椅,全车座椅参数应符合(GB24407-2012)的相关规定。 2.4.2、侧窗:下固定上推拉侧窗。 2.4.3、仪表台:整体式仪表台。 2.4.4、遮阳板:单边遮阳板。 2.4.5、乘客门:铝合金外摆门,带遥控锁。 2.4.6、天窗:天窗1个以上(带换气扇)。 2.4.7、窗帘:全车窗帘。 2.4.8、应急开关:有应急开关。2.4.9、安全门:有安全门。 2.4.10、停车臂:停车翻转信号臂。 2.4.11、急救箱:有急救箱。 2.4.12、灭火器:4个灭火器。 2.4.13、自动灭火装置: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2.4.14、空调:非独立顶置空调,制冷量≧12000大卡。 2.4.15、暖风:前除霜器。 2.4.16、视听系统:具有播放器。 2.4.17、倒车监视器:彩色倒车监视器,语音倒车。 2.4.18、行车记录仪:有行车记录仪,带北斗功能。 2.4.19、车身颜色:标准校车专用车身标志及颜色(含反光条和校车专用标识)。 2.4.20、监控系统:车内外不少于4处(车门外、车前、驾驶员、车内各一处等)监控探头及车载硬盘录像系统(北斗、通讯运营商由采购方选择)。三、商务要求3.1、投标车型的生产商具有ISO/TS 16949质量管理认证。 3.2、投标车型的生产商具有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车型的生产商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 3.4、投标车型的生产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3.5、投标车型的生产商具有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中国汽车CAACS卡思调查排名情况。 3.7、投标人提供承诺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售后与服务方案,包括维保人员情况、故障响应时间、维保机制等。 3.8、投标人提供的校车使用单位对投标校车车型的使用评价进行评价。4、技术及售后与服务要求★4.1、投标人所提交的车辆必须是全新原生产厂(包括零部件及随车器材、工具)的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投标人必须随车向采购方交付车辆的使用说明书,随车相关的资料和随车备件。 4.2、中标单位应对此次采购的车辆设备提供整车一年免费保修,改装件三年免费保修。4.3、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包修、包换、并保证维修使用的零部件均是纯正零部件,绝对不使用副厂件、假冒件。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 4.4、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如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中标人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使用。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有责任进行定期的巡查检修。 4.5、保修期结束后,中标单位有责任对车辆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 4.6、车辆使用后,投标人应按维修规程提供首次免费保养服务。 4.7、车辆移交前发生的任何外观擦损,内部配件的缺失缺损、拆换等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8、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4.9、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上述技术及服务要求,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自详细的服务条款及保证。5、技术培训:中标单位须免费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列好计划对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方面提供现场技术培训,直到受训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为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到项目完成为止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第 1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第  1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2-03 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七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A幢龙工大厦2102、2105室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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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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