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军史场馆建设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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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无锡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1日 21:1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8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某部军史场馆建设物资采购相关工作。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无锡支队军史长廊建设物资采购; 二标段:无锡支队基层中队荣誉墙建设物资采购(无锡市区)和无锡支队基层中队荣誉墙建设物资采购(宜兴、江阴); 以上两个标段的中标单位数量均为1家,且不能重复中标,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单独制作标书,但是仅允许中1个标段(如多个标段排名均为第一,须现场做出承诺选择一个标段中标,其余标段视为放弃,排名下一位自动递补)。 3.供货及安装期限:30日历天。 4.服务项目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5.质保期:一年。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一标段:无锡支队军史长廊建设物资采购,最高限价34.7万元; 二标段:无锡支队基层中队荣誉墙建设物资采购(无锡市区)和无锡支队基层中队荣誉墙建设物资采购(宜兴、江阴),最高限价49.8万元; 超过各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投标人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联系人、联系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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