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地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78号,分公司物业总建筑面积约7102平方米(含大院占地),共有3栋办公楼,办公楼建筑面积约4615平方米,项目紧邻东湖,在东湖山庄院内。1号楼办公楼共6层,2号楼办公楼共5层,辅楼办公楼共2层,均为办公用,辅楼1楼及2楼的部分区域为职工食堂。大院为地面车库和花园,车位约20个。分公司物业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变配电系统设施 、视频监控系统设施、防雷接地系统设施、供水系统设施、排水系统设施、电梯系统设施(#1、#2楼电梯各1部、食堂传菜梯1部)、消防系统设施、弱电系统设施、地面车库设施、雨污水管网设施、中央空调系统设施、新风系统设施等。现委托专业单位承接分公司物业外委服务项目。
2.2本项目招标范围:分公司物业范围的所有区域及配套设施的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含:上述分公司物业范围内的区域及配套设施运行、日常维修,绿化养护和绿植租摆,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公务车驾驶员服务,室、内外卫生保洁(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及卫生除外),前台、文印及会议服务管理,电梯设施维护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
(2)业绩要求:投标人有近3年(指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项写字楼物业管理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及甲乙方签字盖章页等证明业绩项目符合上述要求的关键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1日9时00分到2020年11月16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