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雁石电厂2021年度生石灰粉长约采购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 福能(福建雁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运行所需的生石灰粉进行长约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 福能(福建雁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2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所需生石灰粉(包含供应、运输、装卸等),年预估用量8588吨(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招标货物名称、规格要求及数量、供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3其他:无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 年度需求量 (暂估) |
交货地点 |
供货周期 |
交货期 |
福能(福建雁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运行所需生石灰粉 |
生石灰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8588吨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三路6号神福雁电石灰石仓内 |
2021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1日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相应生石灰的生产或代理销售能力,同一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供应商最多只接受一个代表参加本项目投标,贸易商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石灰生产厂家授权书;
【3】投标人自2015年1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应具有至少两个生石灰石粉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合同签章页);
【4】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生石灰粉样品化学成份和活性化验报告;
【5】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自有车辆证明(车辆行驶证,所属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或车辆租赁合同及租赁车辆证明(车辆行驶证,所属单位与租赁合同提供租赁方名称相符);
【6】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1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8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