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2020-2023年机上碳酸饮料采购项目/包2【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0761-2040CSN02596/02。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包2含税预算金额为543.7万元。每包中标人1家,合同期3年。 包2: 序号 招标内容 单位 规格 包装要求 3年预估采购数量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 (元) 备注 1 苏打水 罐 330ml 铝制易拉罐 1736000 2.61 苏打水、汤力水、干姜水为同一国际知名品牌 2 汤力水 罐 330ml 铝制易拉罐 124000 2.61 3 干姜水 罐 330ml 铝制易拉罐 223200 2.61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每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招标人提前10日发订购单,根据招标人机供品订购单的要求,向招标人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机供品仓库供货。 1.6.1交货方式:采用分批供货的方式,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运输所需费用和交货前货物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1.6.2 交货 投标人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照数补齐, 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迟延交货的责任。 序号 机供品配送站点 收货 1 广州总部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机供品仓库 2 北京航空食品 ,北京航空食品 西区南航库房 3 北京空港配餐 南航基地机供品仓库 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长春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8 延吉机场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延吉机场公司 9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黑龙江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空港五路黑龙江航空食品 航机部机供品仓库 10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大庆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机场南航综合楼 1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大连 南航大连航空食品 机供品仓库 1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武汉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南航武汉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1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长沙 黄花国际机场南航长沙食品厂航机部 1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海口 (三亚)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南航基地机供品仓库 1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南方航空基地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16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桂林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南航基地桂林航空食品厂机供仓库 1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郑州 河南省新郑国际机场南航食品 郑州 机供品仓库(老食品厂院内) 18 南阳基地 河南南阳市姜营机场综合经营公司航食厂仓库 19 重庆航空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重庆航空 20 贵州航空 配餐部 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机场南航维修厂旁(配餐机供品库房) 21 汕头公司航食揭阳 揭阳市登岗镇潮汕机场蝴蝶路综合楼一楼机供品仓库 22 义乌民航服务 义乌市民航路201号 2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公司珠海 珠海市金湾区金湾机场珠海航空公司办公楼航食厂机供品仓库 24 广西 北海营业部 广西北海福成机场南航机供品仓库 25 西安国际空港食品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国际空港食品 机供品1号仓库 26 西安东方航空食品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空港东二路西安东方航空食品 27 云南空港航空食品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云南空港航空食品 28 云南东方航空食品 长水国际机场长港路与机场西路交叉处 29 上海东航食品 (虹桥)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100号(上海东方航空食品 (虹桥) 30 上海东航食品 (浦东)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航路399号(上海东方航空食品 (浦东) 31 广西翔飞航空食品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2航空配餐楼 3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 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 33 采购人其它指定站点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框架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4 投标人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意: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 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0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年10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8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9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如本项目为重招项目,重招文件须在重招项目中下载,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请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1 CA证书的作用: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由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 (工信部认证的CA机构之一)颁发数字证书,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 :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 服务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4、CA证书办理及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