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机关非发票类印制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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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2日 11:2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需要能提供办公需要资料汇编、会议材料、画册类、期刊类、宣传彩页、红头文件、稿纸类、笔记本、通讯录、内部试卷、复印纸、打印纸、信封及档案袋、内部资料、税收缴款书和税收完税证明等票证类、书籍类、文头纸、公告类、表格等印刷服务的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的规定,本项目为合同一签3年的服务类项目,第二、三年预算参照第一年预算金额,以实施批复金额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不采购进口产品,具备新闻出版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出版物及其它印刷品)。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决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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