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太仓电厂(以下简称“ 太仓电厂”)2021-2022年度固废物销售区域物业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固废物销售区域指电厂灰库销售区域、灰场堆场区域、石膏库销售区域及电厂范围内的固废物运输路段。该范围内有6个钢筋混凝土粉煤灰库、1个石膏库及一个灰场堆场。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内容有:粉煤灰、石膏、炉渣、石子煤现场计量管理,含开票、统计、过磅、开关盖等工作,固废销售的统计、制单、对账、整理、归档等日常工作,固废物运输道路、堆场区域、办公区域的保洁工作,固废物运输道路两侧的绿化维护保养工作,开关盖操作平台、道闸杆维护保养维护等工作。
服务期: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2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太仓电厂2021-2022年度固废物销售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个物业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封面、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3日09时起至2020年11月18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