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接发邮件扫描设备(二次招标)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采购内容:采购接发邮件扫描设备8套。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以中标人承诺的期限为准)。
2.4交货
2.5质保期:在质保期1年(12个月)或中标人承诺的期限。
2.6质保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若为原厂投标则不需提供)。
注:(1)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
(2)一个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及“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1张(查询日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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