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一般纳税人。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3投标人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5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移系统集成 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