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汽车煤接卸及火车煤清理厢底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为:负责厂内汽车煤接卸及火车煤清理厢底工程,汽车入厂煤按指定位置接卸、运煤司机及车辆管理,经翻车机翻卸后的车皮内余煤清理,清理出来的积煤距轨道不小于1.5米,临时覆盖,并将积煤转运到指定煤场,负责翻车机煤篦子清理和除大块器除出来的杂物清理,负责招标人厂内铁路沿线及铁路生活区内杂草、杂物等的清理。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汽车煤接卸及火车煤清理厢底。
2.3本项目总维护期为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年年底,甲方(招标方)对乙方(投标方)当年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安全管理等进行评价,经评价70分及以上则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评价分数低于70分的,则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卸煤或车底清扫的业绩(单项业绩合同时间至少为一年,在同一家电厂连续维护超过一年时则每壹整年度算一项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6日09时起至2020年11月26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