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天津 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系统清煤作业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 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料系统清煤作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天津 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
2.2 规模概况:
本项目包含四个主要作业范围,分别为输煤系统清煤作业、煤场和上卸煤线辅助作业、燃料区域保洁、污泥接卸作业与污泥仓及周边保洁。
主要作业内容为燃料系统全部区域与设备、设施(排水沟、沉煤池等)撒漏煤、挂煤、堵煤、积煤积粉的清理、清堵及余煤清运;铁路来煤所有重车(含冬季冻车)、空车车底煤清理及配合铁路辅助作业;煤场机械车辆压垛、清底、倒垛工作;燃料系统全部区域卫生保洁;煤场、燃料系统杂物捡拾及煤棚外存煤、煤泥苫盖工作;污泥接卸作业及污泥仓、污泥车保洁等。
2.3 服务工期: 本合同按三年期限执行,若招标方每年对投标方评价为不合格将终止合同,若评价合格则继续执行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四个主要作业范围,分别为输煤系统清煤作业、煤场和上卸煤线辅助作业、燃料区域保洁、污泥接卸作业与污泥仓及周边保洁。
主要作业内容为燃料系统全部区域与设备、设施(排水沟、沉煤池等)撒漏煤、挂煤、堵煤、积煤积粉的清理、清堵及余煤清运;铁路来煤所有重车(含冬季冻车)、空车车底煤清理及配合铁路辅助作业;煤场机械车辆压垛、清底、倒垛工作;燃料系统全部区域卫生保洁;煤场、燃料系统杂物捡拾及煤棚外存煤、煤泥苫盖工作;污泥接卸作业及污泥仓、污泥车保洁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招标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2业绩要求:应具有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燃煤电厂燃料系统清煤保洁或燃料系统输煤运维类业绩不少于一项,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7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1月24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