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作地点在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工程所在地。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置3个标段,各标段送审的合同类别、合同数量、结算金额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类别 |
合同 数量 |
结算金额 (万元) |
审计地点 |
第一标段 |
2021年度向家坝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 |
工程类、采购类、服务类 |
84 |
179974.62 |
向家坝水电站所在地 |
第二标段 |
2021年度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1标 |
工程类、服务类 |
32 |
399590.64 |
溪洛渡水电站所在地 |
第三标段 |
2021年度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2标 |
工程类、采购类、服务类 |
175 |
111802.01 |
溪洛渡水电站所在地 |
第一、三标段的现场审计工作时间原则上预计为2021年1月10日(不含审前调研)到2021年4月20日(不含春节假期约20天),第二标段的现场审计工作时间原则上预计为2021年1月10日(不含审前调研)到2021年4月30日(不含春节假期约20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正式稿)并进入发文流程;适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检查情况一览表,并在整改检查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总结(含审计案例)、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审计资料归档和审计服务合同验收等工作。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引起审计进点时间较原定计划推后或中途暂停,以上相关工作节点时间相应顺延,中标人不得以上述原因提出变更、索赔或补偿。中标人应无偿、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和审计项目所在地方政府对疫情防控所做的部署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业绩要求:
①公司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7年至2019年),具有独立承担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含30万千瓦)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的业绩。
②拟投入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7年至2019年),具有担任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含30万千瓦)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项目经理的业绩。
(3)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专业人员规模要求:
投标人企业应具有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注册造价师不少于30人。
②审计团队要求:
第一标段:项目经理不低于40周岁,工程审计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注册造价师不少于5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总人数不少于且不多于10人。
第二标段:项目经理不低于40周岁,工程审计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0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总人数不少于且不多于18人。
第三标段:项目经理不低于40周岁,工程审计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注册造价师不少于3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总人数不少于且不多于8人。
投标人应确保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如投标人的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可增加审计人员,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财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3个标段投标,但仅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当排序结果出现两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均为同一投标人时,按送审合同总结算金额高低将标段排序,将送审合同总结算金额高的标段授予该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相应转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推荐中标候选人。对某一标段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整后,评标委员会将依照综合得分高低排序另行推荐相应数量的投标人、直至三名中标候选人为止(若不足三名,只选取相应的数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9时整至2020年11月2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