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澜沧江乌弄龙、里底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总装机141万千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澜沧江乌弄龙、里底水电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满足《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建设项目安全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水电规安办〔2016〕115号)要求。
3.2.2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内至少承担过(完成或正在执行)2项及以上电力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3.2.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评价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内至少担任过(完成)1个电力工程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的负责人,并提供职称证书、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担任安全验收评价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7日09:00起至2020年11月2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