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神华四川天明电厂2×100万千瓦新建工程厂级监控信息系统(SIS)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神华四川天明电厂2×100万千瓦新建工程规划建设100万吨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同步规划建设4×1000MW燃煤电厂,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50万吨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装置。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各标包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设备的技术要求。
建设地点:本工程厂址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双河镇天明村。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物资设备及服务的设备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对于进口产品,允许代理商);
(3)设备制造商应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中同时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系统集成商可代理国内制造产品,但应取得相应产品对该项目的授权函;对于进口产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取得国外品牌商对该项目的授权函;
(7)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技术支持方应负责设备的设计并对设备性能提供保证;
(8)投标人入围业绩要求:详见每项设备的“投标人入围业绩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