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部分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部分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72489 1.3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1.10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海南文昌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包括车辆大修、中小修、专项修理以及维护保养,各项质量、技术要求需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2. 招标范围 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标的名称) 标包号(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工期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1 1 部分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1-1 文昌 车辆维保项目 145.64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 / 1 注: (1)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不含本身)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合同期内以据实发生维修保养数量结算,结算价=双方认可的市场均价×(1-中标下浮系数),如双方就市场均价无法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市场均价由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工作人员在维修定点所在区域共同询价,并签字确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投标人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具备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部分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 投标人须提供2018-2020年从事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与本项目服务类型相对应。 部分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8. 招标业务咨询 (1) (2)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