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保安、消防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x300 2x6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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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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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安、消防服务项目 |
负责厂区各门岗疫情防控工作及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登记,厂区24小时巡逻 负责全公司区域内消防器材维护更换、协助公司消防队长每天的卸氨消防监护(具有一定危险性)、消防设备24小时巡视检查、灭火、监火。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保安、消防服务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5.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今(报名截止日期),至少具有3项在一个公司(一个场所)派驻保安人员在20人以上的保安服务工作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的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页原件的扫描件),要提供服务方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提供无关业绩或业绩提供不完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1-18 09:00到2020-11-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1-18 09:00到2020-11-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