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海门电厂新建检修生活楼施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海门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海门电厂新建检修生活楼施工项目
项目简介:为解决电厂新员工、运行检修值班人员及工代的住宿问题,为员工及工代提供一个便捷的临时居住场所,设立本项目。
招标范围: 电厂拟在厂区内规划建设一栋检修生活楼,本项目为检修生活楼的施工。本项目工程包括:检修生活楼范围原有消防、生活水管等地下管道的拆除改造,地基处理,基础,土建结构,装修,配套建设电气、空调、热水供应、给排水、消防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竣工资料,施工后场地恢复,施工过程中与设计单位的对接等以及其他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能海门电厂新建检修生活楼施工项目
项目工期(服务期):180天。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8日9时起至2020年11月24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