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化学设备及监控系统维护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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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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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化学设备及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
广安公司全厂化水系统设备、化学仪表(运行在线、台式仪表和实验室仪表)及监控系统的维护等。维护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2023年化学设备及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厂的锅炉系统、汽机系统、脱硫系统、输煤系统、化学水工系统其中之一的委托维护(含机务和热工设备)项目1年及以上的业绩或者机组整体大修(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组系统之一,其中需包含机务和热工设备)1台及以上业绩。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彩色合同扫描件(包含体现合同双方、合同主要内容、项目规模、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即可),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一旦发现业绩虚假,取消竞标资格;
4.履约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彩色扫描件);
5.非失信单位要求: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1-17 16:40到2020-11-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1-17 16:40到2020-11-2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