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台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黄台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2.2 规模: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10机组销售合同期内生产的粉煤灰,预估量为13.5万吨。
2.3 服务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本次粉煤灰销售招标,分两个标段(#8机组、#10机组),本标段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10机组粉煤灰销售项目标段。
2.5 本次招标销售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10机组销售合同期内生产的粉煤灰,预估量为13.5万吨。招标人不保证粉煤灰的实际产量和任何物理、化学及相关技术指标,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投标人的任何损失(包括投标人因对所承包的粉煤灰的销售、深加工、利用加工等引起的各类纠纷)。投标人对招标人所生产并授予投标人销售的粉煤灰无条件接受,并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对粉煤灰的调配。
2.6 交货地点: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厂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无。
3.2.3 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使用的运输车辆需具有齐全的运输许可手续。
(2)投标人有必要的存储设施、场地,满足季节性存储,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通过登陆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11月17日9:00起至2020年11月23日17:00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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