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海阳市南部海域,场区中心点距离海岸约30km,场址东北—西南向长约16km,西南—东北向宽约2.7km,总规划面积约45.56km2,风电场场址水深29~ 31m。
2.2 规模: 300MW
2.2 规模: 300MW
2.3 建设工期: 24个月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1)1套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
(2)2套220V控制保护直流电源、2套UPS电源(15KVA)系统及2套-48V通信直流电源系统;
(3)工程智能一体化监控管理平台;
(4)综合通信管理终端设备;
(5)程控交换系统、无线通信及应急通信系统、卫星通信系统;
(6)场内光通信、系统通讯、调度自动化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
(7)视频监控及周界安全防范系统。
2.6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海工基地和陆上运维中心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电气二次设备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电气二次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电气二次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不少于1套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海上升压站综合自动化及保护系统设备运行业绩(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关联单位证明无效)),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与所投综合自动化及保护系统设备相同品牌、相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包含型式试验内容的检测(检验)报告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8日9:00到2020年11月26日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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