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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股份公司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项目水泥采购项目竞标

   日期:2020-11-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025-20200一、招标条件受中电建路桥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025-20200

一、招标条件

中电建路桥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即由招标人统一招标,采购合同由招标人下属各施工标段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高速公路部分)为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第二部分(市政道路部分)为温岭市牧长路工程、古城路工程,具体如下:

(一)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全线位于台州温岭市,总体自西向东走向,起于台州温岭市大溪镇,起点位于甬台温高速大溪互通北侧2.0公里附近,起点桩号K0+000,途经了温岭大溪、泽国、城北、新河、滨海五个乡镇和街道,终点位于沿海高速温岭北互通南侧2.0公里位置,终点桩号K32+915.637,路线全长32.871公里,设置了断链3处,短链44.282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项目建设工期3年,工期起始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初定),计划于2023年10月全线交工验收。

(二)温岭市牧长路工程(高速公路共线段)、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温岭联络线共线地面道路)

(1)温岭市牧长路工程(高速公路共线段):主要涉及泽国镇、城北街道、新河镇,起点接泽国镇三环大桥,终点接新河镇机新线,与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共线,共线段设计长度约9.05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桥涵、绿化、交通工程等,建设工期:1095日历天。

(2)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起点接大溪镇东瓯路,终点接大溪镇104国道,设计长度1.855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桥涵、绿化、交通工程等,建设工期:1095日历天。

2、招标范围: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含牧长路、古城路)水泥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包件一:(供应范围:温岭联络线一标段、牧长路一标段、古城路)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221621.08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52.5

138496

 

招标数量合计:

 

360117.08

 

包件二:(温岭联络线二标段、温岭联络线三标段、牧长路二标段)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M 32.5

2500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394812

 

3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52.5

178291

 

招标数量合计:

 

575603

 

注:上表中的水泥采购数量及规格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规格、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规格型号、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或预估数量计算偏差等原因,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会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3年,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预计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水泥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符合国家标准GB 175-2007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具有水泥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3份。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3投标人应具有市政道路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公路桥梁工程等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提供资料须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需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人具备组织货源保障供应的能力和经验的供货项目履约情况业主评价意见或用户评价意见1份。

1.4投标人应提供水泥保障管理团队及措施方案。

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查询并提供近3年(2017年10月至2020年10月)相关查询结果页面。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水泥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一个代理商不得代表多个生产厂家参与本次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1204日17: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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