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委托,对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支付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支付系统采购。
1.2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支付系统采购 否 1(套) 1180698 1180698 236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选1项):(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
2.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无行贿犯罪记录:(1)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声明应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 2.7无不良信用记录:(1)投标人未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列资格要求投标人均应满足,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报价者可于2020年 11 月 19 日至2020年 11 月 25 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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