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1-6机组脱硫、除尘、脱硝、输灰及污泥清理外运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为4×300MW亚临界机组,二期为2×660MW超临界直接空冷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目前企业总装机容量250.5万千瓦。本次招标需要检修维护的环保设施系统有湿法脱硫系统、电除尘器系统、脱硝系统、输灰系统、灰库系统、低低温省煤器系统等;需要对化学、汽机、燃料系统水池进行清理,对中水污泥进行外运。工期要求: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1-2023年#1-6机组脱硫、除尘、脱硝、输灰及污泥清理外运。
主要内容包括:环保专业#1-#6机组脱硫系统的维护保养,包括设备主体、附属设施以及热控、电气相关附属系统等;#1-6炉电除尘器输灰系统,省煤器及脱硝输灰系统;电除尘本体电场及辅助设备系统;1、2、3、4、5号灰库各设备及系统;氨区液氨贮存、输送、供应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供氨稀释风及喷氨调节系统,催化剂及其吹灰系统;#1-6炉低低温省煤器系统的维护保养,及上述系统区域的工艺水、工业水、消防水、压缩空气、生活水、暖气系统等的检修维护。化学、汽机、燃料系统水池清理和中水污泥外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维保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封皮、签字页、联系人以及能够证明其业绩相关内容等,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两项发电企业(300MW及以上或同等级以上机组)维护检修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是否担任过相应要求的项目经理,视为无效)。
3.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9日9:00起至2020年11月2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