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本部及所属单位司勤及行政服务
人员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本部及所属单位司勤及行政服务人员业务外包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68850 1.3 本部及所属单位司勤及行政服务人员业务外包项目
1-1
公司本部司勤服务人员业务外包项目
506.7926
2年
506.7926
5
2
1-2
建设 司勤及行政服务人员业务外包项目
276.3060
2年
276.3060
3
3
1-3
检修 司勤服务人员业务外包项目
173.9262
2年
173.9262
2
注: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是为海南本部、建设 及检修 采购司勤服务、行政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单位,提供车辆驾驶、车辆管理、日常行政服务等工作。
2.报价方式: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为有效报价(报价在最高限价85%(不含)以下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有效范围之外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合同签订:海南本部及检修 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司勤服务业务外包合同,海南建设 与中标单位签订行政服务人员业务外包合同及司勤服务业务外包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投标人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即:2017至今)有过从事劳务外包或业务外包或劳务承包等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与本项目服务类型相对应)。 | 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司勤及行政服务人员业务外包项目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8. 招标业务咨询
(1) (2)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