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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海关总署2020年海关互联网+稽核查应用及知识产权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定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11-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0年海关互联网+稽核查应用及知识产权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定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品目 服务/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关总署2020年海关互联网+稽核查应用及知识产权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定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16: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49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两个阶段从合同签订起2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须通过海关实施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二)系统开发和测试验收从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4个月内完成,之后进行上线试运行。(三)系统在试运行期间稳定运行1个月后,由乙方申请合同验收。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驻场技术支持服务与维护。
(一)需求分析和应用设计两个阶段从合同签订起1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和应用设计须通过海关实施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二)应用开发和测试验收从需求分析和应用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3个月内完成,之后进行上线试运行。(三)系统在试运行期间稳定运行3个月后,由乙方申请合同验收。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驻场技术支持服务与维护。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2.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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