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资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该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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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项目工期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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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碳资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
软件、硬件产品采购、系统集成实施等。 |
120日历日 |
2.主要建设内容
2 采购漳泽电力公司碳资产管理系统建设所需的平台软件和硬件产品。
2 完成漳泽电力公司碳资产管理系统建设总体方案设计。
2 采用“一级部署、二级应用”模式,基于混合云平台,与公司现有的相关系统和平台实现集成,建设开发全程在线平台,覆盖公司内外控排企业、减排企业及碳资产管理业务相关单位,实现业务管控与资源共享,满足公司内外、下属各级单位碳排放与碳资产管理业务要求。
2 相关系统和平台集成应用:统一用户身份管理平台、主数据系统、数据服务平台。
2 完成公司云平台扩容,并在该平台部署,于公司内部广域网内完成系统调试和上线使用。
2 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和后续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无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的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评标时查询相关网站结果为准)”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3年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至今的电力行业或电力板块碳资产管理系统开发实施合同业绩,所提供业绩均须为国内业绩,且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必须包括封面、合同内容、盖章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4.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管理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否则视为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与CA办理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0-11-19 18:00至2020-11-24 18: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1918:00至2020-11-24 18:00,网上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