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8958吨工业硫酸采购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化工8958吨工业硫酸采购。
2.2招标范围
药剂名称 |
数量 |
规格参数要求 |
备注 |
浓硫酸(优等品) |
8958吨 |
有效成分:H2SO4;执行标准:GB/T 534-2014;形态形状:无色至微黄、红棕色液体;纯度:≥98%;配药浓度:≥98%;包装:槽罐车装运;储存期:≥三个月;运输:槽罐车装运;硫酸(H2SO4)w/%:≥98;灰分w/%:≤0.02;铁(Fe)含量w/%:≤0.005;砷(As)含量w/%:≤0.0001;铅(Pb)含量w/%:≤0.005;汞(Hg)含量w/%:≤0.001;透明度(mm):≥80;色度(ml):≤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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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并根据通知批次2天内到货。
2.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
2.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合同价款按实际入库货量分批结算,以甲乙双方验收后确定的实际入库数量乘以固定单价作为结算依据。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与本次货款总额相同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与本次付款等额的财务收据等付款申请资料并经审核合格后6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合同货物总价90%的到货款。在质保期结束后,如无质量问题,经甲方审核合格后,60日内,支付乙方剩余10%到货款。
2.6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2.7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后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含)及以上所投标的物(纯度为98%的硫酸)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发票(发票可以不需要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5)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或合同,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1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27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