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博商务区公共绿地景观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补充公告>各投标
>
>
修改为: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32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black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2 | >13.1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1、设计部分投标报价的要求: >设计部分计价依据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若设计费结算价高于设计中标价,则以设计中标价作为设计费结算价。 >2、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的设计费用等)。 >3、建安工程费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建安工程费计价依据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若建安工程费结算价高于建安工程费中标价,则以建安工程费中标价作为建安工程费结算价。 >4.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5.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
二、原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第8条修改如下:>
原文:>
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单独提供)。>
修改为: >
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签字或盖章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落款中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
)单位全称(成
)单位全称】)。
> >三、原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修改详见本答疑附件。> >四、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款投标须知通用条款第18.5点修改如下:>原文:>18.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工作协议和《投标申请人声明》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修改为:>18.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工作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五、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修改如下:>原文: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border:none;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 mso-yfti-tbllook:1184;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mso-border-insideh: .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9 |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单独提供) | >投标申请人声明 |
>修改为: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border:none;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 mso-yfti-tbllook:1184;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mso-border-insideh: .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9 |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投标申请人声明 |
> >六、本项目网上登记、收、开、评标等流程时间具体详见 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请密切留意 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特此公告。> > > 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主办方: 。>成员方: 。>成员方: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 >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