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新区七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雨水、污水)项目一期工程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高新区七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雨水、污水)项目一期工程EPC 已由茂名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茂高新经[2020]47号 文批准立项建设。 >二、项目概况、规模:项目拟对茂名高新区七迳镇16 个行政村实施雨水、污水工程,加快推进区域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提升七迳镇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允许1家设计单位和1家 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应约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目前没有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5. 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本项目的 >五、投标注意事项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 ( )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 。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或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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