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号机组脱硫岛、制粉系统和除灰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三期厂址位于武汉市新洲县阳逻镇北面,距离镇中心约5.5公里,属镇规划区北部边缘。厂区东面为柴泊湖、西临长江、南靠武汉市规划的阳逻新港港区,汉施一级公路在厂区北面通过,连接汉施公路和阳逻镇的平江公路从厂区东面通过。 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三期期装机容量4×300MW+2×600MW。 阳逻电厂目前总装机容量为2400MW。 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建设2×300MW引进型国产亚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1993年6月及1994年8月建成投产,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扩建2台300MW同类型机组,工程于1997年5月和12月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移交试生产。三期工程扩建2×600MW配2×1900t/h燃煤锅炉,分别于2006年10月和12月建成投产。
本次招标范围为:
2.1.1负责招标人#1-#6机组锅炉制粉系统、脱硫岛系统、除灰除渣系统的检修维护,招标人经批准的更新改造项目和检修特项除外。其中锅炉制粉系统还包括空预器、脱硝岛进出口烟道修复、制粉管道等更换;除灰除渣系统还包括#5、#6机组电除尘零星布袋更换(200条以内),脱硫岛系统还含脱硫废水预处理系统、脱硫末端废水系统(预计2021年下半年陆续新增安装完成)。
2.1.2供热管道及附属设施检修;
2.1.3灰管及附属设施检修维护;
2.1.4运行配合工作;
2.1.5脱硫系统鳞片及喷嘴防腐修补
2.1.6照明检修维护。
2.1.7磨煤机大修及催化剂更换。
具体工作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号机组脱硫岛、制粉系统和除灰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执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同类维护业务的业绩(单项业绩合同时间至少为一年,在同一家电厂连续维护超过一年时,则每12个月算1项有效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3本工程允许分包,可分包内容为:脱硫系统鳞片及喷嘴防腐修补;分包单位应具有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分包,须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1日9时00分到2020年11月26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