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江阴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江阴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祝塘镇。
2.2 服务范围:电厂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等区域的后勤服务劳务外包。详见技术规范书。
2.3.1 服务期:本项目计划服务工期365日历天,从2021年1月1日0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结束,在项目服务期内,因投标人原因少服务一天,扣除每天合同金额的 110%(即:合同价税总价÷总工期×110%)。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2.3.2如招标方应上级公司政策要求,需减少用工时,双方按照招标时报价确定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不少于 1 个后勤服务委托业务或劳务派遣业务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9:00时起至2020年11月2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