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 受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工程,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防冲击波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XD820WXR515C11506BD/PYGS-20HDGC020555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西北方向距102国道、沈山铁路、京沈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10km,京沈高速公路北侧为秦沈客运专线。
2.2设备名称: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防冲击波阀设备; 设备数量:防冲击波阀设备527台。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最高QA2;核安全等级:最高3级;抗震:I类;
交货时间:3#机组: 2022-11-30、4#机组2023-09-30; 交货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制造和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和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3日17:00 —2020年11月30日17 :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p.cn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