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西安市。
2.2 服务内容:中标人(乙方)在服务期间对招标人(甲方)公司员工提供上下班通勤班车服务。
班车行驶共6条路线(6辆车):
线路1:北院区--仁厚北路和兴庆路十字--交大电脑城--新办公区,每日投入运行1辆车,上下班往返;
线路2:北院区-新办公区, 每日投入运行1辆车,上下班往返;
线路3:北院区--建国饭店--金花南路十字--鑫龙天然居(建工路)--华清学府城--新办公区,每日投入运行1辆车,上下班往返;
线路4:南院区--新办公区,每日投入运行1辆车,上下班往返;
线路5:南院区--北院区,每日运行1辆车,上下班往返;
线路6:北院区--南院区—阎良基地,每日投入运行1辆车,上下班往返。
2.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年。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通勤班车租赁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 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
- 投标人在西安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够满足办公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等。
- 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车辆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所有的51座客运车辆不少于9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自出厂之日起6年以内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0000公里的车辆;2)行驶和运营的牌证齐全有效(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运营证等,车证对应);3)车辆保险齐全(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座位险等),车内乘客险每座赔付金额不少于20万元;4)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等要求。
- 投标人拟提供服务驾驶员不少于9名,年龄不超过55周岁,5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员必须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及相应驾驶证。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企事业单位通勤班车租赁业绩,且每项业绩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合同发票扫描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3日9:00起至 2020年12月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