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4014-20232
一、竞标条件
受武汉地铁7号线项目、郑州地铁8号线项目、绍兴地铁2号线项目委托,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 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各项目所需水玻璃,本次采购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武汉地铁7号线项目:
武汉市轨道交通7号线北延(前川线)工程第一、五、六标段土建工程(第五标段)范围:腾龙大道站(明挖车站)、腾龙大道站~巨龙大道站(盾构区间)、巨龙大道站(明挖车站)、巨龙大道站~汤云海站(盾构区间),共计2站2区间。
1.2郑州地铁8号线项目:
郑州地铁8号线01标段04工区包括2个车站和2个区间,分别为郑州大学站、郑州大学站~银屏路站区间、银屏路站、银屏路站~冬青街站区间。郑州大学站位于科学大道与长椿路交叉路口,沿科学大道东西向设置,与己建成1号线车站T型换乘。银屏路站位于科学大道与银屏路交叉路口,沿科学大道设置。盾构区间单线2.38公里。本次柴油招标主要用于本工程车站及区间建设。
1.3绍兴地铁2号线项目: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起于越西路西侧,终于越兴路,线路主要沿洋江路走行,全长 10.8 公里,均采用地下线敷设,全线设 9 座车站,最高运行速度 100公里/小时。项目建设工期约为 49 个月,其中本项目承建的土建 04 标包含 2 站 2 区间施工任务。
2、竞标范围:原材的生产、检验、包装(使用完毕后中标方自行回收)、运输及售后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数量(T)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水玻璃 | 波美度35-40 | 800.00 | 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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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玻璃 | 波美度35-40 | 400.00 | 郑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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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玻璃 | 波美度35-40 | 322.50 | 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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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5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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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购数量:预计总量为预估量。(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如发生采购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竞标响应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采购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4、交货时间:暂定2020年12月10日,具体按项目计划分批进场。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产品符合工业硅酸钠GBT4209-1996国家标准。
6.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6.3 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4 投标人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6.5 水玻璃生产厂家要求:由各竞标响应人自行在工程所在地或附近咨询与了解。
*本次竟标各包件各选定1~2名中标人,竞标响应人中标后需接受采购人划分的供应量。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竞标响应人应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廊、水利、隧道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