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邯峰电厂输煤设备巡视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邯峰电厂两台机组为2*660MW,负责对邯峰电厂输煤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包括输煤系统1-13号皮带、环式给煤机、碎煤机以及两台斗轮堆取料机、翻车机正钩的设备巡检。工期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邯峰电厂输煤设备巡视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同类型或设备维保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业主方出具的验收证明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3日09时00分到2020年11月28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