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30万机组中速磨煤机备品备件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30万机组中速磨煤机备品备件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莱芜电厂
2.2 规模: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4、5号炉制粉系统采用中速磨煤机冷一次风机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炉配五台北京电力设备厂生产的ZGM80G型中速辊盘式磨煤机,共计10台。
2.3 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标段划分: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30万机组中速磨煤机备品备件框架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招标磨煤机备品备件框架采购包括磨煤机磨辊、衬瓦、动静环及各部件密封件等常用易损件,最终向投标方采购的产品的数量、规格和型号以最终签署的具体采购合同或下达的订单为准。备件清单见附表。
2.6 交货地点: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莱芜电厂
2.7 交货期:接供货通知后15内到货(如遇抢修等紧急情况7日内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标。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速磨煤机双合金辊套衬瓦及动静环等备品备件生产制造能力的厂家。
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0月份至今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中速磨煤机备品备件至少6项供货业绩合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至少有3项业绩合同清单包括辊皮、衬瓦及动静环等重要备件。需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单项额度不少于10万元。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1月2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