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100MW光伏发电项目、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300MW风电项目、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增量配电网项目已取得批复指标,项目资金为30%自筹、70%贷款,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现采用预招标方式,对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100MW光伏发电项目、300MW风电项目、增量配电网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待批复文件备案后,本次招标结果立即生效,签订合同。如未获得备案或超过指标时效,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和林甸县。
2.2 规模: 100MW光伏发电项目、300MW风电项目、增量配电网项目。
2.3 建设工期: 光伏发电项目10个月、风电项目18个月、配电网项目12个月。
2.4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分三个独立的造价咨询工作组,至竣工验收工作完成。
2.5招标范围: 大庆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100MW光伏发电项目、300MW风电项目、增量配电网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6工作内容:
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及全过程工程结算;配合业主单位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确认;要求造价咨询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后期遗留尾工及零星工程量清单及概算的编制;管理概算的编制、进度款的审核、造价分析报告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8.30至今),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造价咨询业绩2项和2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业绩2项,需提供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关键页的复印件及提供业主评价反馈复印件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三年内具有50MW以上风力发电项目造价咨询业绩1项。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4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1月29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