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集邮与文化传媒部集邮专业供应商新增入围采购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CQYZ-XKSJ-FW-20200012
2.3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集邮与文化传媒部集邮专业供应商新增入围采购按4个分包进行招标,具体如下:
包一采购内容:贵金属类,新增入围单位数量3家;
包二采购内容:钱币类,新增入围单位数量2家;
包三采购内容:邮票邮品,新增入围单位数量3家;
包四采购内容:文化创意类,新增入围单位数量2家。
2.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次采购属于入围采购,分别建立贵金属类、钱币类、邮票邮品类、文化创意类入围单位目录,具体项目由各需求部门按非集采程序确定。无预算无报价和最高限价。
2.5服务期限:从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到下一次供应商入围采购完成。招标人对入围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可单方提前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6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资格要求,包一: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贵金属类(如金银制品或金银礼品等)的相关内容;包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经营人民币相关内容;包三: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集邮票、集邮品等二项或工艺礼品相关内容;包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文化创意或工艺礼品的相关内容。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4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投标人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和“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三张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 及相关分支机构的合作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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