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热资源综合利用自备发电改造项目工程-工程桩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
1×260t/h超高温亚临界中间再热燃煤气锅炉+1×80MW超高温亚临界中间一次再热凝汽式汽轮机+1x85MW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招标范围:现需要进行包括主厂房、锅炉钢架基础及汽轮机基础三部分的工程桩的测量、打桩、破桩和养护工作,工程桩的数量和形式具体以施工图为准;打桩区域的土方开挖、转运,桩间土清理以及转运工作。不包括桩头试验。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2020年11月27日,计划完工2020年12月11日,打桩工作总工期15天。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3.2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该类服务的国家许可资格。
3.4 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3.5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5.1 资质要求: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未出现负数现金流。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
5)业绩要求: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至少完成过三项类似的桩基工程施工业绩。
6)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施工器具要求:现场必须配备不同规格的打桩机不少于三台(至少包含螺旋式、冲击式打桩机)。
(2)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3)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及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或相关政府部门的验证。
(8)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或相关政府部门的验证。
(9)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0)本次招标除保险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均应分别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不适用)。
(13)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4)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5)为保障建筑和设备本质安全,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未出现负数现金流。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
(4)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5)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5日17:00时。
2.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
1×260t/h超高温亚临界中间再热燃煤气锅炉+1×80MW超高温亚临界中间一次再热凝汽式汽轮机+1x85MW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招标范围:现需要进行包括主厂房、锅炉钢架基础及汽轮机基础三部分的工程桩的测量、打桩、破桩和养护工作,工程桩的数量和形式具体以施工图为准;打桩区域的土方开挖、转运,桩间土清理以及转运工作。不包括桩头试验。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2020年11月27日,计划完工2020年12月11日,打桩工作总工期15天。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3.2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该类服务的国家许可资格。
3.4 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3.5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5.1 资质要求: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未出现负数现金流。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
5)业绩要求: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至少完成过三项类似的桩基工程施工业绩。
6)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施工器具要求:现场必须配备不同规格的打桩机不少于三台(至少包含螺旋式、冲击式打桩机)。
(2)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3)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及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或相关政府部门的验证。
(8)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或相关政府部门的验证。
(9)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0)本次招标除保险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均应分别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不适用)。
(13)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4)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5)为保障建筑和设备本质安全,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未出现负数现金流。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
(4)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5)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5日17:00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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