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二号线二期与一号线三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电建(西安)轨道交通建设 的相关规定,西安地铁二号线二期与一号线三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中电建(西安)轨道交通建设
2.项目名称:西安地铁二号线二期与一号线三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保险经纪
4.招标内容:西安地铁二号线二期与一号线三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招标人保留因业务需求及实际情况的变更,对投保项目、险种及细节进行适当调整、增减的权利。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7.工程概况 7.1 西安市地铁二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1标段全长6.922km,均为地下线,共设4座车站,利用并改(扩)建既有渭河车辆段及潏河停车场,利用一期工程的行政中心主变、会展中心主变。其中,南延段起于常宁站,北至韦曲南站,线路沿常宁大街-南长安街南北向敷设,设2座车站,工程全长3.417km。北延段南起北客站,止于草滩北站,下穿车辆段后主要沿尚稷路敷设,设2座车站,工程全长3.505km。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 西安市地铁一号线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1标段全长10.61km,均为地下线,西起咸阳秦都高铁站,东至森林公园站,线路沿彩虹二路及世纪大道敷设,设7座车站,平均站间距1.52km,共设换乘站4座,设停车场1座;设主变电站1座。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 7.2 西安市地铁二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1标(西安市地铁二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1标段北延段土建工程及全线轨道和利用并改(扩)建既有渭河车辆段工程)以下简称“A工程”; 西安市地铁一号线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1标段(全线土建工程及主变电站、停车场和全线轨道工程)以下简称“B工程”。 8.保险范围: 从事A工程和B工程项目建筑管理或施工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上级机关管理人员、劳务人员、临时雇佣人员、其他与投保人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业主、监理人员、经邀请同意的新闻媒体、第三方监测、测量等相关人员、租赁队伍人员等。 9.保险服务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A工程、B工程项目计划竣工日期后6个月为止,如有未决赔案,则本合同有效期至所有赔案处理完毕之日止。 10.履约担保: 中标人应在签署保险合同前按合同总金额(即总保费金额)的1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保证金。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保险公司,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以确保能及时提供现场服务;(2)投标人总公司或授权分支机构(仅限一家)参与投标活动。 2.财务要求:(1)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2)需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和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在近5年内(2015年9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为工程造价在人民币20亿元(含)以上地铁项目提供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及理赔业绩不少于3个。 4.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来(自2017年9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投标人未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以停业整顿、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罚款等其他行政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在电建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个日历天之前向金诚国际保险经纪 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RMB 20,000.00),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在退还的金额中扣除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等费用。 投标保证金转账信息 户
名:金诚国际保险经纪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紫竹桥支行 帐 号:11001098600053004201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877767766XT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2.招标文件发售人及发售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开具收据。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实地风险查勘。投标人若需要进行实地风险查勘,应事先与招标人联系,经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可自备交通工具,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现场查勘,费用自理,风险自担。 5.投标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持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总公司授权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 资格后审。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资格审查方式
六、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