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粉煤灰、灰渣、石膏搬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西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滨河路南。
2.2 服务内容:2021年粉煤灰、灰渣、石膏搬运
2.3服务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负责全厂除招标方销售以外的灰、渣搬运及石膏库装载石膏和石膏搬运。
(1)搬运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车辆处于健康状态,按照要求及时拉运。
(2)保证粉煤灰、灰渣、石膏从厂区出料口搬运到灰场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车辆安全、有序管理。
(3)每车以电子计量磅进行统计运出灰、渣、石膏数量,该数量作为生产经营测算费用的依据。
(4)厂内石膏库管理及石膏(含销售和特殊情况临时堆放石膏)的装载。
(5)石膏库内堆积石膏使用装载机装至搬运车辆内,库内石膏堆放整形等工作。
(6)清扫石膏库内卫生,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定期清扫冲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8年1月至今,以服务期开始时间为准)燃煤电厂至电厂灰场的粉煤灰或灰渣或石膏搬运两项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报告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并附搬运业绩6个月的业务往来发票复印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4日9:00起至2020年11月3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