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设备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花卉路 东山燃机热电厂;
2.2 服务内容: 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设备维护工程;
2.3 招标范围: 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生产系统,包括主厂房、余热锅炉房、调压站、空冷岛、升压站、综合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厂前区配电室、全厂压缩空气系统、空压机及其净化设备、制水系统、取样、加药系统、供氢站、废水处理系统、启动锅炉、暖通换热站、生产区域照明、消防水及消防泵、尿素间、化学操作、化验现场服务及化学在线仪表等的维护、检修。投标方应提供合格的维护、检修人员,保证每天现场配置的职工总数应不少于47人。
2.4 项目服务期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级别发电机组的维护业绩(其中至少一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燃机机组维护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至少担任过两家发电企业(300MW及以上机组)维护检修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4日9:00起至2020年11月3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