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公司神维分公司2020年寄售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神华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神维分公司2020年寄售物资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标包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等。(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项数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QS-650清筛机扒碴链类配件 |
18 |
肃宁、府谷、三岔、准格尔、北京 |
含《铁路工务机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号)B类配件。 |
2 |
DCL-32、DC-32、CDC-16捣固装置类配件 |
308 |
三岔、北京 |
含《铁路工务机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号)B类配件。 |
上述各包全部签订寄售合同 |
交货期: 在接到甲方的供货通知15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河北肃宁、陕西府谷、山西三岔、内蒙古准格尔、北京
说明:
【1】以上表中所涉及的品牌均作参考,投标产品的品牌和型号应高于或相当于此品牌水平。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铁路工务机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号)A类配件是指其质量特性不合格有可能对工务机械车运行、使用造成重大安全影响或导致作业性能丧失的零部件;B类配件是指其质量特性不合格有可能对工务机械车运行、使用造成较大安全影响或导致作业性能显著降低的零部件;C类配件是指除A、B类配件以外的其他零部件。
【4】本次招标为年计划招标,供货明细和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中标人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止,服务期内保持生产厂家相对稳定,配件物资实行寄售管理。中标人必须备有充足的货源,我公司随时提报供货明细,中标人必须及时提供,确保配件物资的产品质量和供货及时性(在15日内交货)。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A、B类配件的包件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是所投标包配件或大型养路机械制造商,提供所投包件的有效“工务机械车配件企业技术审查合格通知书”,或提供所投包件无须发放“工务机械车配件企业技术审查合格通知书”的证明材料,并附所投包件内A、B类配件的配件企业名称在“工务机械车配件企业管理目录”的截图。
②投标人是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或主机厂的有效授权)或经销商(经销商须具备寄售物资存储场地,并有铁路系统成功的配件供货业绩),提供所投包件编入“工务机械车配件企业管理目录”的证明材料(如所投包件内A、B类配件的配件被代理企业名称在“工务机械车配件企业管理目录”的截图)或大型养路机械主机厂(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Plasser & Theurer任一)的合格供应证明材料或所投包件性能质量更优的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无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2017年-至今2个(含)以上成功供货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包含(可部分包含)招标清单内货物。(要求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的清单、签字盖章页,请在合同清单上标注出招标清单内货物)。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1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03日 23时59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