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通电厂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的招标人为 南通电厂(以下简称 南通电厂),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南通电厂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2.2建设地点: 南通电厂三期工程扩建预留端
2.3 规模: 规划容量2×74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本期建设2套机组,留有扩建条件。
2.4服务期限: 规划建设2台745兆瓦的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1号机组先行建设,2号机组待取得相关批复后开工建设;1号机组预计投产时间为2022年年底,2号机组预计投产时间为2023年上半年。因本工程为创新示范项目,主设备制造和供货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也因工程暂停、延期等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标人须接受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的服务期限的调整。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通电厂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招标。
2.6 招标范围:
南通电厂2×74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两台机组),投标人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全过程工程预(结)算、编制管理概算的建议、编制工程量分析报告、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工作,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协助招投标工作,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基建物资的清点与核算,配合审计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3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及以上600兆瓦等级及以上煤机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业绩或1个及以上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9F等级及以上(400兆瓦等级及以上)燃机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反映服务范围的页面、签字盖章页)。
3.3.3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附证书扫描件),拟派遣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须具备1个及以上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00兆瓦等级及以上煤机或国内9F等级及以上(400MW级及以上)燃机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或技术经济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结算审核报告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11月25 日9:00起至2020 年12 月 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