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通电厂2021~2023年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南通电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2023年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3服务期:2021年01月01日0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合同每年度一签,分为2021年度合同、2022年度合同、2023年度合同;根据华能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测评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招标服务期限内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提前终止等情况,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服务期限变更的安排。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投标人现场至少配备23个岗位,满足生产现场(锅炉、汽机、天桥、道路、厂前区等区域)的文明生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清扫任务;双休日及法定假日投标人至少具备8个岗位值班,确保完成地面保洁工作、处理突发性污染事件;如遇突发性放煤、放灰、排渣、溢浆等污染事件和突击性设备卫生保洁,投标人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扫;其他与本相关的一切工作。详细招标范围见第五章《 南通电厂2021~2023年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服务方案》。
2.5材料及工器具划分:招标人提供水源、电源、消耗性材料、工器具、机械、起重。投标人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作业人员劳护用品等。详细划分见第五章《 南通电厂2021~2023年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服务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3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电力行业保洁的业绩,或至少具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电力行业主设备或辅助设备常年维护的业绩(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 11月 25 日9:00起至2020年 12月 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