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经开区(东城)
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工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OTH-SB202050D)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六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六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经开区(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工艺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六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经开区(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工艺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六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经开区(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工艺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6日08时30分到2020年12月0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10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经开区(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工艺设备已获批准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六安经济开发区(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中的污水处理厂部分,在现状一期工程2.0万m3/d处理规模的基础上,扩建2.0万m3/d的处理规模,扩建后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4.0万m3/d,Kz=1.413。
主要包括两部分工程内容:
(1)一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主要改造进水泵房(增加设备,封闭除臭)、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更换设备,封闭除臭)、水解酸化池改造(封闭除臭)、AAO生物池改造(缺氧区厌氧区封闭除臭)、V型滤池改造为反硝化深床滤池、反冲洗泵房改造、加药间改造、脱水车间改造。
(2)二期工程扩建,新建处理规模为2.0万m3/d的处理设施,主要建设水解酸化池、事故池、AA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鼓风机房等。
截止目前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批,施工图纸已完成。
使出水水质在稳定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I类: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5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苏大堰。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为六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经开区(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拟购置的污水处理厂工艺成套设备,以及随机安装维修工具和随机备品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设备”)。主要采购设备类别: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设备、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设备、水解酸化池设备、AAO生物池设备、V型滤池改造设备、事故池设备、二沉池设备、高效沉淀池设备、反硝化深床滤池设备、鼓风机设备、加药间设备等本项目所需工艺成套设备;
(2)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交验、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运行、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人完成,但本项目中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工艺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5)对招标人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2.2.2交货要求
(1)交货批次和进度:本项目设备分三批次交货,本项目设备分三批次交货,第一批次交货时间为2021年01月15日前,第二批次交货时间为2021年02月01日前,第三批次交货时间为2021年02月28日前;
(2)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在财务、信誉、其他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2)业绩要求: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处理能力不低于2万m³/d的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供货业绩,或具有单个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供货业绩;上述供货的合同设备已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及用户使用证明,用户使用证明的开具时间与供货设备投运起始时间之间的时间跨度不得少于1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08时30分到2020年12月0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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