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新疆公司驾驶员劳务外包委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 新疆公司驾驶员的劳务外包委托服务共计14名驾驶员,委托服务期为一年,驾驶员服务地点分别为:新疆乌鲁木齐市7人、克州阿合奇县3人、伽师县玉代克力克乡4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乌鲁木齐市、克州阿合奇县、伽师县玉代克力克乡共计14名驾驶员劳务外包委托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5项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资质要求:具有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6日9:00起至2020年12月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