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丹东电厂2021年度厂区物业管理、办公楼保洁工程已由辽宁分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分公司批复,招标人为丹东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丹东电厂2021年度厂区物业管理、办公楼保洁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概况为 丹东电厂厂区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公用设施和厂区的正常使用和清洁,为电厂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产环境。
丹东电厂2021年度厂区物业管理、办公楼保洁工程具体招标范围及工程量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建设地点: 丹东电厂厂区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丹东电厂 2021 年度厂区物业管理、办公楼保洁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丹东电厂2021 年度厂区物业管理、办公楼保洁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至今具有火电厂300MW及以上机组至少1项类似本工程业绩,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3.2.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6日9:00起至2020年12月2日17:00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