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剂框架采购B标段(徐州、宿迁、陈家港)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采购的范围如下表:
江苏公司所属电厂化学药品采购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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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单位 |
聚丙烯酰胺 (阴离子) |
工业碳酸钠 |
柠檬酸 |
熟石灰粉 |
聚合氯化铝 |
1 |
宿迁电厂 |
50 |
800 |
20 |
/ |
/ |
2 |
徐州电厂 |
30 |
/ |
/ |
/ |
/ |
3 |
陈家港电厂 |
10 |
/ |
/ |
20 |
1008 |
4 |
合计 |
90 |
800 |
20 |
20 |
1008 |
备注:陈家港电厂1、聚丙烯酰胺共10吨,其中(固含量≥88% 水不溶物≤2.0% GB17514):5.5吨,(阳离子聚丙烯酰胺\PAM 90% 25kg/袋GB/T 31246):4.5吨。2、聚合氯化铝共1008吨,(饮用水用AI203≥10% PH值1% 水溶液3.5-5):1000吨,(固态工业级 氧化铝含量≥30.0% 盐基度40-90%):8吨 |
本次采购为年度框架合同,采购数量为预估,投标人需按上表3个单位单独报价并分别签订合同执行,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其供应不受双休日和节假日约束)。 按照各批次供货实际过磅数量按月进行结算。招标人根据现场使用情况,提前3天通知投标人进行组织供货,投标人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方应具有近五年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厂或化工厂聚合氯化铝、工业碳酸钠供货业绩,且上述每种药品均须提供至少一个年度长协合同,提供详细的合同业绩证明、使用方联系方式。
(3)投标人应具有化工产品的运输能力(可外委具有化工产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安排运输并和该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在投标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3辆及以上,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 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能承运本项目所有标的物)等。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1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0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