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集团物资供应中心(甘肃区域)钢球2021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团物资供应中心(甘肃区域)钢球2021年度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甘肃公司所属基层单位钢球采购。预估采购总数量845吨,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容量达到预估采购数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投标人对此作出承诺。如因政策或项目前期等原因未能执行部分数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标段划分: 本次钢球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3 交货期:订单生成后15日内交货。
2.4 供货范围: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项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钢球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签字签章页等内容。
3.2.2资质等级要求: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报价产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授权相关证明。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如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报价,生产厂家报价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6日12:00起至2020年12月02日17:00止。
采购文件费每标段1000元/标包。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